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广州地区培训住宿酒店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航服部广州地区培训住宿酒店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2650。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400万元,采购2家合作酒店,中标人根据南航培训中心计划安排,为培训学员提供酒店客房住宿服务保障。具体保障标准与最高单价限价要求如下:
招标内容 | 客房保障标准 与最高单价限价 | 备注 |
标准双人间 单人间/大床房 | 300元/间/天 (含早餐及提供免费车辆接送) | 车辆接送: 机场候机楼/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酒店之间,每个班级每天不超过6个单程的车辆接送服务,具体以实际培训需要为准。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分配原则:由南航培训中心根据自身培训需求,自行选择合作酒店使用并结算。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培训住宿酒店 | 广州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1.10合同签订规则: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的所有框架合同合计含税上限金额不超过中标人的预算总标的额的情况下,以中标人的数量平均分配原则为基础,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对各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1.11分配原则:1.11.1.培训单位根据当次培训所需用房量,提前征集中标供应商培训期间的房态情况,优先安排能够完全满足所需房量的酒店。
1.11.2.如所有酒店均无法完全满足所有房量需求的情况下,按价格优先原则,以班级为单位,优先安排价格较低的酒店入住,价格较低的酒店无法承接的班级安排至另一酒店。
1.11.3.如所有酒店均能满足所有房量需求情况下,按价格优先原则,将所有学员安排至价格较低的酒店入住。
1.11.4.如所有酒店价格一致情况下,按距离优先选择,以班级为单位,优先安排距离产教融合基地较近的酒店入住,距离较近的酒店无法承接的班级,安排至另一酒店。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未注明有效期,请供应商对此特殊情况做出说明。)
2.9 投标人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餐食服务。(注意:①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②合作经营的餐厅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③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交后招标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10 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11 投标人酒店客房规模不小于200间(标双占比不少于50%)。(注意:①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图或携程公示的房间数量截图,②提供标双占比不少于50%的响应材料,实际情况以现场核实为准。)
2.12 投标人酒店须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注意:提供相关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13 投标人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采购人需求为学员提供机场候机楼/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2台或以上车辆为学员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班级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一人一座以及单独放置行李的空间。(注意:①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②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③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法人)、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扫描件、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公司),车辆性质须为营运车辆或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租赁公司业务承揽人非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该业务转包转委托他方代为完成。)
2.14 投标人酒店距离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车程不超过40分钟(含),且距离白云机场车程不超过40分钟(含)。(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酒店至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酒店至白云机场的最短时间距离。公告期间任意一天截图,时间段8:00-22:00。)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平台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坊38号首层101房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网站: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8.1 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山前大道南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联系人:林薇,18666629163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邮编:510405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陈小姐,020-86124759
EMAIL:chenmeimei@csair.com
9、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9.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9.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姐,020-86124759
9.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9.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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