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物资服务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库遴选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物资服务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库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DWLA-F3002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暂无预算。
2.采购内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5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部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以实际代理项目数量和金额为准。
3.服务期限:根据我部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5.标包划分及中标原则:本项目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确定预中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数量确定5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军队采购网-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七)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施设备照片】。
(八)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相应制度规定声明资料】。
(九)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信息,并提供人员具备熟悉采购项目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证明,如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或组织采购活动中能够体现团队人员姓名的其它证明材料】。
(十)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提供党组织设置及专职人员中3年以上党龄人员情况说明(需加盖党委公章或党支部公章)】。
(十一)建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十二)需符合2023年度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含)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6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
(二)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580612462@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7月4日10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1时00
(三)报价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7月4日11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胡先生
办公电话: 0991-5950436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630号翼龙国际大酒店二层
联系人:马丽、吴文文
电话:0991-4567622
电子邮件:2580612462@qq.com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991-5950343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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