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概况2.1 项目编号:YNGH[2025]-050;
2.2 采购内容:昭通市分公司营业环节新增使用劳务承揽人员业务外包,包括:1、进行邮政业务客户咨询及业务办理服务;2、验视、封装、称重客户交寄的邮件,录入信息;3、办理报刊的窗口收订、改寄、退订等;4、销售邮资凭证,代办便民汇款、票务、费用收缴等业务;5、办理窗口投交邮件的接收、投交等;6、收取费用,打印单据,出具收据等;7、封发邮件,制作封发清单、路单;8、办理政务类业务;9、结算并上缴当日营业票款,办理营业款、票券、邮政专用品和设备的交接、入库。
由邮政企业授权外包方生产场地使用,生产设备(含电脑、捆扎机、扫码枪、打印机、电子秤等,以邮政企业提供的资产交接清单为准)、PDA设备在现有储备上提供。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具体工作时间以邮政企业对外公布的时间为准。
2.3 采购预算:约38.73万元(含税价),据实结算。
2.4 单价限价:33.62元/小时。(含税价)
2.5 服务期:营业环节外包对应签署一年期合同。须在合同到期前对供应商服务情况开展评估,评估达标则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只能续签一次;评估不达标则重新采购。
2.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 信用要求:供应商近5年(2019年12月13日至今)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进行查询,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供应商无需提供。)
3.3 供应商近5年(2019年12月13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3.4 供应商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提供承诺书。
3.5 供应商近5年(2019年12月13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无经济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
3.6 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提供承诺书。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限制一定期限但已经移除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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