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新区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已由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18-610661-61-03-05013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陕西延安地建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延安地建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光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延安新区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酒店群)项目Ⅶ标段(五星级酒店)室外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安新区贵人昴片区,中轴线西侧,乾坤大道以南,照金街以西,中环大道东侧。
2.2工程规模:延安新区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酒店群)项目Ⅶ标段(五星级酒店)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56531.54㎡,其中地下面积:19490.96㎡,地上面积:37040.58㎡。
2.3 招标范围:延安新区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酒店群)项目Ⅶ标段(五星级酒店)室外工程总承包(EPC)总面积约为38740.46㎡,包含绿化、铺装、照明、景观小品、综合管网、水处理等配套系统。完成延安新区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酒店群)项目Ⅶ标段(五星级酒店)室外工程的工程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资料归档以及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4项目投资总额:70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10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历天。
2.6项目名称:延安新区城市文化旅游综合体(酒店群)项目Ⅶ标段(五星级酒店)室外工程总承包(EPC)。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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