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民族中医院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 ( 第二次 )
竞争性 谈判 公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中医院的 湘西州民族中医院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 ( 第二次 )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 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湘西州民族中医院网络安全设备维保项目 ( 第二次 )
2、采购代理编号: HNQY-2024-033
3 、 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网络安全设备维保 |
1批 |
125600.00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2、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为法人的,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2024年任意三个月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或相关缴纳税收证明(如免税证明、税务减免证明等);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湖南省政府电子卖场入驻证明(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谈判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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