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湖国际大酒店餐饮楼及酒店公区移动家具、移动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萧湖国际大酒店餐饮楼及酒店公区移动家具、移动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淮安立之新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萧湖国际大酒店餐饮楼及酒店公区移动家具、移动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编号:JSZY-2024-HACG-021)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餐饮楼及酒店公区移动家具、移动灯具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2.2本工程: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备品备件、维护、保修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
2.3交货地点:萧湖国际大酒店内;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
2.7质保期:3年(3年内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应免费更换);
2.8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自2021年8月1日至今)承接过五星级酒店移动家具采购及安装的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业绩;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提供相对应往来国家税务局的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在国家税务局官网上开具的查询完整截图,发票需达到合同70%的销售发票,二者缺一不可,提供不全或含糊不清,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酒店星级标准,国际五星品牌均作为业绩依据,本地五星品牌提供国家级星级认证证明,如合同中项目为前期采购未能显示酒店名称及星级标准,须提供采购方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出具证明材料,并接受招标人在评标过程和后期检查中进行核实;其余均不作为业绩参考;提供的合同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包含移动家具,项目名称、合同价款、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3.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2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3.3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3.4投标人不得在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须完全响应货物需求内清单及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参加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8当投标人和制造商同时参加投标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评标;
3.9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元整(¥5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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